国联信托推出组合投资(三期)资金信托计划
来源:WWW.TRUSTSZ.COM 时间:2005-06-13
国联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合投资(三期)资金信托计划推介书
一、信托计划概况:
1、信托计划名称
组合投资(三期)资金信托计划(以下简称“本信托计划”)
2、受托人
国联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
3、信托计划规模
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,信托合同不超过200份(含200份)。
4、信托计划的推介期
2005年6月13日至2005年7月5日。
5、信托计划的成立
信托计划推介期为2005年6月13日至2005年7月5 日,推介期结束的次日为信托计划成立日。
6、信托计划期限
本信托计划期限三年,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。
7、信托计划资金运用方式
由受托人通过组合投资,采用贷款、投资、租赁等方式,运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、企业,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、旧城改造及“退城进园”等项目,并辅助以银行存放,严格禁止投资证券期货市场。
8、信托收益
在扣除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后,预期受益人获得的年信托收益率为:
第一年:预期收益率为4.5%;
第二年:预期收益率为5%;
第三年:预期收益率为5.5%。
9、信托收益分配
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每年分配一次,于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一年后的15个工作日内,由受托人分配至受益人信托利益帐户。
二、产品优势:
1、专业理财
国联信托将充分发挥多年来在金融行业的专业理财经验,恪尽职守,本着诚实、信用、谨慎、有效管理信托财产原则,追求投资者利益最大化。
2、收益高、流动性强
本信托计划预计年信托收益率第一年为4.5%、第二年为5%、第三年为5.5%,均高于同类金融产品,且经受托人审核并登记后,信托受益权可依法转让、继承。国联产权交易中心将提供信托受益权转让平台,协助进行受益权转让。
三、认购须知:
1、认购资格—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。其中,自然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;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,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、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。
2、认购资金——单笔加入本信托计划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万元(包括10万元),并可按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。
3、认购原则——投资者按照金额优先、时间优先的原则。
(xintuo摘自国联信托网)